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商铺、健身房等门面 招租公告

来源: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06-15浏览次数:1156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商铺、健身房等门面

招租公告


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委托,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商铺、健身房等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诚邀合格意向承租参与。

  1. 项目概况及交易条件

  1. 项目编号ZSHJ-2021-352

  2. 项目名称:校园商铺、健身房等门面招租

  3. 出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4. 标的介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北校区有经营电子产品类、通讯类、日常百货类、副食饮品类、健身房等门面待出租。具体出租场地位置、面积、经营项目、门面租金评估价详见本出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

  5. 出租标的目前状态:营业中,非空置门面。

  6. 出租标的交易条件

  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中选承租,由中选承租与出租签署《租赁合同》;

  2. 本次出租自出租中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赁期,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

  3. 中选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抵押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

  4. 意向承租人参与本次招租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文件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意向承租人须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各类投资成本(包括租金,履约抵押金,改造装修投资,装修期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人交易代理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更改经营项目。

  1. 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意向承租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意向承租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意向承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意向承租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经查询无贪污贿赂罪案件记录;

  5. 意向承租人只能选择本出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中一个包号(门面)竞租。

  6. 意向承租人须在意向登记前,按照本出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中规定的数额交纳参与竞租包号(门面)的交易保证金。

  1. 意向承租登记

  1. 交易保证金交纳

  1. 交纳金额:各包交易保证金交纳具体金额详见本招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

  2. 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编号、意向包号、企业名称。

2意向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从其个体工商户企业账户(或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编号、意向包号、企业名称(或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3)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1. 交纳时间:意向承租人在意向登记前须交纳相应数额的交易保证金,款项须在意向承租登记截止之日17:00前到达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2.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汉支行

户  名: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66467421570

行  号:843278 (网银或转账)   104521003916 (异地汇款)

  1. 交易保证金退还:

  1.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核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原交款账户。

  2. 未成为中选承租人合格意向承租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招租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 中选承租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将中选租赁包履约抵押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中选承租人,交易保证作用终止。

  4. 出租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意向承租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租人和交易代理机构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被确认为中选承租人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2意向承租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3意向承租人参与招租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选承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三)意向承租人登记

  1. 意向承租人在意向登记前须按前款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不予登记。

  2. 意向承租登记时间:2021616日至2021622日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登记;

  3. 意向承租登记地点: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4. 意向承租人登记时,须携带证明材料详见本招租公告附件2《意向登记材料》

  1. 资格审

意向承租登记截止后,由出租人和交易代理机构对所有登记的意向承租人进行资格审,对合格的意向承租人发出《意向承租资格审合格通知书》。

  1. 招租文件方式的获取

合格的意向承租人凭《意向承租资格审合格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到交易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1. 成交原则

经资格审,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参加竞租,且唯一竞租人的竞租价不低于门面租金评估价,经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及出租人书面同意后,确定其为中选承租人。如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中选承租人

  1. 出租人联系方式

出租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

电话:027-81704663

  1. 交易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四楼

联系人:姚晓天  王蓓  周喆  荣唯  武金凤

电话:027-82822990  82822296  82822091  82823379

传真:027-82822973


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615

招租公告附件最终定稿1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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