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废资产公开处置询价函
各回收公司:
因此前发布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学校各基建、维修建设工地项目拆除明确属于建筑废料及维修替换物处置(独立固定资产不在此范围内)询价公告报价单中部分内容不够明确,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纠纷,评审未通过,该询价作废,特此声明,敬请知晓。
现重新发布关于2023年10月25日-2024年2月29日期间学校各施工场所拆除的建筑废料及维修替换物处置的询价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学校各基建、维修建设工地项目拆除明确属于建筑废料及维修替换物处置(独立固定资产不在此范围内)【详情以现场实际存放为准】。
二、询价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实物综合回收单价,重量以实际过地磅或现场过小称为准;
2、报价相关资料
(1)加盖公章的物资回收报价通用表(通用模板);
(2)法人授权书;
(3)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公司无违法犯罪记录;
(5)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区间固定报价,在此期间因市场行情导致的价格波动不予考虑,回收公司应综合考虑市场行情风险。
4、成交单位在接到相关废料回收的通知后需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在施工现场完成物资回收。残值需汇总后及时转入学校对公账户。
5、报价为物资成分的综合报价,铜芯线和铝芯线均为含外皮的价格,报价须综合考虑。
5、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后于2023年10月24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至后勤与基建处资产与经营科,过时不再受理。由于此询价为参考报价,综合评审结果需等校国资委批复后方能公示并生效,再签订回收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联系人:刘老师027-81704133
温馨提示: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及违约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物资回收报价通用表(通用模板)
后勤与基建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