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6-08-24浏览次数:428

根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824日对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结果,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25--8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形式向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职改办)或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及联系电话:

校职改办南校区行政楼932  81805129  18162652627

监察处南校区行政楼935  81806133  18986253367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24

附:

2016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中级21人: 黄毅、刘静、韩旭、邹琼、王星、谢青岑、陈建华、李雯、

徐宁、操成佳、李腾飞、孙利坚、潘秀艳、王玲、骆森欢、

袁小轶、高嫄、赵士玲、周川、童锦锋、黄飞

2.初级3人:李莎、许翟、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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