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8月24日对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结果,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5日--8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形式向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职改办)或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及联系电话:
校职改办南校区行政楼932 81805129 18162652627
监察处南校区行政楼935 81806133 18986253367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附:
2016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中级21人: 黄毅、刘静、韩旭、邹琼、王星、谢青岑、陈建华、李雯、
徐宁、操成佳、李腾飞、孙利坚、潘秀艳、王玲、骆森欢、
袁小轶、高嫄、赵士玲、周川、童锦锋、黄飞
2.初级3人:李莎、许翟、汪琴

